您的位置: 首页 >资政服务>资政参阅>详细内容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资政参阅专刊第47期)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16 08:4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保护历史建筑 延续历史文脉

编者按: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为《福州古厝》一书撰写序言,指明“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调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历史建筑是城乡历史的物质留存,是地方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目前,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为此,我们选刊《老建筑是城市浓缩的历史侧影》和《四川省志·建筑志(1840—1990)》对四川古建筑情况的相关记述,供参阅。


老建筑是城市浓缩的历史侧影

老建筑是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度风格与个性的标志,同时也是城市历史文化积累所成的凝固乐章。追溯一个城市的历史,老建筑无疑就是这座城市发展的雏形,并折射出这座城市浓缩的历史侧影。历经沧桑,一座城市至今留下很多优秀建筑。这些优秀建筑不仅是城市风貌特色的具体体现,是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而且也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在权衡老建筑对城市的长期价值与眼前的经济利益时,应高度重视对老建筑的保护,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

一个城市的文化,是通过一棵大树、一幢房屋、一盏街灯,长期的积累而缓慢形成,之后又靠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来延续。老建筑,堪称城市记忆的载体,扒掉它们,毁掉它们,完全无法再生,沉淀的、具有乡愁的文化就会荡然无存,城市居民的记忆也会变得模糊不清。人们一直高度关注城市老建筑的命运,城市市民希望政府宁可牺牲些眼前的经济利益,也要多保护一些有特色、有价值的老街区、老建筑,不能留遗憾、悔恨,更不能让我们的后人来骂我们当前的不作为、乱作为。

城市在每个发展阶段都有其代表性建筑,但因多种原因导致数量稀少。这就意味着,也许只是毁掉了一两栋建筑,实际上也就毁掉了一段历史。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保护城市优秀传统建筑已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时刻了。因此,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对城市老建筑的保护,形成保护合力,尤其是在城乡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好保护老建筑与城乡现代化风貌之间的矛盾,将有限的城市老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空间和时间坐标,进而展现城市风貌的地方特色与历史文脉。

老建筑可谓是城市的根。多种原因所致,一些城市有价值的近现代建筑被拆掉,所拆掉的老建筑通常又被钢筋、水泥、玻璃幕墙的现代建筑代替。如果不加区分毁掉老建筑,即便拥有了现代化的物质生活,我们却失去了属于城市的记忆。因此,要依据法律法规强化对仅存老建筑的保护,重点是编制老建筑保护规划,让珍稀的老建筑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

因多种原因,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老建筑受到各种各样的冲击,亟待抢救与保护。然而,传统意义上对待非文物建筑“不必保护”的观念,显然已不适应老建筑保护的客观要求,必须转到“如何保护”“必须保护”上来。

过去,一些城市经过“大拆大建”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们得到了现代化带来的诸多高效、便利的好处,但也使很多人失去了浓浓的乡愁、心灵的寄托。要在现代背景下积极探寻城市老建筑的地区意义以及地域性表达,除了钢结构、玻璃、铝合金的现代建筑元素外,城市更应在建筑与气候、环境、地貌等方面的协调性上做文章,还应塑造城市的人文空间、个性特征。

当然,老建筑保护工作最大的难点是:一些老房子为砖木结构、木结构,一经风吹雨打,就不易保存。但是,又不能以现行的相关建筑规范来要求老建筑,更不能因老建筑不符合排水、通风等规范就以拆掉的方式简单处之。面临老建筑所处地价剧升的压力,更应对地面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充分挖掘,建立起相应的老建筑评价体系,以法律法规形式依法保护老建筑,建立健全老建筑保护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为让老建筑能得到科学合理保护,特别需广大市民积极推荐老建筑,发现老建筑,让有关部门真正摸清老建筑的“家底”,实行挂牌保护,严禁对老建筑乱拆乱建,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同时,要对市民推荐的老建筑进行鉴定,实施分级保护。对于价值非常高的建筑,可申请进入文物保护单位。

从传统走向现代,是城市建筑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城市老建筑作为一个地区特有文化的载体与历史的记忆,必须留下其昨天的历史痕迹,尤其是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更应保护好仅存而珍稀的城市老建筑,以清楚展示城市的完整风貌和悠久历史。

(作者:刘祯贵)

《四川省志·建筑志(1840—1990)》相关记述

四川省建筑业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几万年前的旧石器时期,四川就有先民“资阳人”在沿江地区繁衍生息,从事生产劳动和建筑劳动;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多达200余处。据1986年文物普查,四川省(含1997年从四川划出的重庆市)有古建筑遗址1032处,古墓葬12274处,古建筑6545处,石窟寺和石刻2905处,近代重要纪念性建筑遣址1286处,所有这些构成了四川省建筑文化的宝贵财富。

四川地形复杂,兼具平原、丘陵、高原和山地。区域性气候差异较大,建筑材料资源十分丰富;四川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互相渗透而又各不相同,加之明初和清初几次大规模移民入川,中原和华南文化与巴蜀文化互相补充终至融汇一体。所有这些,都对四川建筑业产生了自然条件、文化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建筑技艺。

据专家考证,四川古建筑中有几项全国之最:一是汉画像石、画像砖四川发现最多,仅摩崖石刻造像就有近3000处,画像石、画像砖是研究了解汉代建筑的最重要物证资料之一;二是汉阙四川现存数全国第一,全国经发现的汉阙共27座,四川占20座;三是大量发现的岩墓是四川的特产,现存古墓葬1.2万余处,其中石棺近200座,僰人悬棺100多个。

经过几千年来的建筑实践,四川的建筑特别是古建筑,形成了自己固有的特色。四川现存古建筑中,宋代仅存建于宋淳熙八年(1181年)的江油窦圌山云岩寺飞天藏一处,木构建筑,形似八角塔,高10.86米,直径7.5米,有大木轴贯通上下,可旋转自如;元代木构建筑仅存几处;明代木构建筑仅存30余处;其余6000余处均为清代建筑。现存木构建筑中,寺庙宫观最多。

四川的宗祠、会馆较多,先秦时期就开始建立坛庙。西周遗存的成都羊子山土台,为用于祭祀和盟会的禅坛,其形体之大,修筑之规范,世所罕见。蜀汉之后,建祠之风尤盛,名贤祠成为四川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祠墓结合,祠园结合。其平面布局主次分明,突出了封建等级观念,具有祭祀和教育双重功能和浓郁的文化气息。四川的会馆建筑多采用坐北向南沿中轴线依次布置戏楼(亦称“乐楼”)、大厅、正厅及两侧厢房对称的方式,会馆与园林浑然一体,成为市井主要的娱乐、集会和商贸场所。

四川是全国现存古塔最多的省份之一,元、明、清所建之塔,比比皆是。建塔材料用砖、石、木、铁等,平面多为方形、八角形,有7层、11层、13层及17层等多种形体。邛崃市回澜塔高75.48米,是全国第三高砖塔;峨眉山报国寺内建于元代的铜铁喇嘛塔,塔肚上翻铸有500余尊铁佛像;南充、宜宾、成都彭州市等地建于宋代的13层密檐壁内折上楼阁式砖塔,每层檐均施砖斗拱,显示出建塔技术已达到相当水平。

四川古代墓葬形制甚多,有起于东汉延续至三国、南宋的岩墓,乐山麻浩岩墓、彭山江口岩墓等为其代表;有起于战国止于西汉前期的船棺墓,为古巴蜀葬俗之一种,系以整根大楠木凿削而成;有用巨石砌成大石墓和以石料为主修筑的石室墓(又称“画像石墓”);有用长方形砖砌筑成弧形或穹窿状砖室墓(又称“画像砖墓”),其代表作当推五代十国时前蜀皇帝王建陵墓(史称“永陵”)。还有少数民族焚人葬俗所建的珙县等地的“僰人悬棺”,棺多为独木凿成,置于悬岩绝壁的缝隙处。

四川地形复杂,气候潮湿,自古以来,在返朴归真、崇尚自然的思想支配下,先民们选址建房,常以环境为依托,融建筑于环境之中,因地制宜,创造出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手法,以适应不同环境。

川西平原多以四合院为主,沿中轴线布局,庭院、天井密如蜂房,敞口厅多以花罩隔断,庭院花树成荫,形成有院必有园的格局。川西“一字”型或“L”型的民居,多以竹林、树木为界面,在房前屋后围合室外空间,俗称“院坝”,农舍几乎每户均有。

川东、川南的丘陵地区,城市、乡镇多沿江布置街道,顺势弯曲,随等高线层层跌落,街道间以石梯相通。古巴子国别都阆中城,嘉陵江三面环抱,隔江面朝锦屏山,创造出“处处轩窗朝锦屏”的居住环境和景观;资中城西的罗泉镇沿球溪河建房成街,酷似一条游龙,房屋建筑创造出筑台、跌落、错层、吊脚、悬挑、架空、附岩等多种处理手法。宽屋檐几乎是四川场镇房屋的一个共同特点,它根据川中多雨而设置,有出檐深达2~3米者,既可作交易市场,又可为人际交往、日常生活场所。

四川西北、东北山区,房屋建筑虽仍以中轴线、四合院为基本布局手法,但为适应环境多分层筑台、层层跌落,利用轴线转折、小品过渡及导向等办法,将建筑物组成统一整体,形成布局自如、灵活多变的特色。都江堰市的二王庙,堪称这一处理手法的代表作。二王庙始建于南北朝时期(494年前后),清代重建,是纪念李冰父子开拓都江堰的宗祠建筑。其地山势陡峭,高差达50余米,匠人们利用有限地域,依山就势,主轴线多次转折,终于开拓出总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拥有山门、乐楼、花鼓楼、灵官楼、李冰殿和二郎殿等多重殿宇的宽阔空间建筑。

四川古近代建筑多取材于当地资源。土、木、竹、石等构成地基、梁架、墙壁、屋面和地坪等,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四川的穿斗结构和竹编笆泥墙,在县城、场镇和农村的民居中到处可见。

四川少数民族地区,以石为墙,以树皮为顶的房屋极多。土石垒成的碉楼有高达10余米者,历经风雨,仍坚固如初。

(摘编自《四川省志·建筑志》,1996年6月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请点击查看原文: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简报(资政参阅专刊第47期)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黄绚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