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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史志办关于《加快方志馆建设的若干意见》

作者:sky 发布时间:2009-08-05 08:28:00 浏览次数:1012 【字体:

各市、县(市、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地方史志系统志、鉴、库、馆、开发服务等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方志馆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方志馆建设的重要意义
  方志馆是指省、市、县三级地方史志机构所属的地方文献收藏单位。建设好各级方志馆,对于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打造山东历史文化品牌,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各级方志馆,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为公众读志用志开展服务,是各级地方史志机构的重要职责。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方志工作机构要妥善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地方文献的宝贵资源,做好各种文献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把这些无价之宝保存在方志馆、地情文献中心。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要重点抓好“文化载体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遗产保护。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方志馆建设的重要意义,抓住当前各级政府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集中力量搞好方志馆建设。
  二、明确方志馆建设的目标要求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按照集中建设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以下目标要求:
  1、省市县三级方志馆,原则上都要建有固定的独立馆舍。除基本书库外,还要有借阅库、阅览室等场所。与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合建的,要一套设施,两块牌子,机构分开,业务分工,独立运作。
  2、配置足够数量的书架、书橱和用于图书管理、借阅的附属设施,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等电子资料处理系统,以及防虫、火、鼠、盗、潮等设备与器材。
  3、配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既具备地方志专业知识,又熟悉图书馆专业技能,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数据库和互联网操作技术。要视工作需要设置采编、阅览、文献复制、专题研究、咨询等业务岗位。
  4、省级方志馆馆藏不少于10000种,市级方志馆不少于1000种,县级方志馆不少于500种,并逐年有所填充。
  5、2010年底,有条件的市县都要建成方志馆,市级方志馆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县级方志馆不小于50平方米。2015年底,全省三级方志馆全部建成,市级方志馆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县级方志馆不小于200平方米。
  三、着力提高方志馆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书库安全管理、借阅阅览以及出版物购买、征集、交换、呈缴等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2、丰富馆藏内容。各级地方史志机构出版各类文献资料后,要及时向上级方志馆和当地方志馆免费缴送样本。各级方志馆要对缴送样本的范围、数量、时间、负责人等作出相应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要注重收藏各类历史著作、期刊及工具书等相关资料,不断扩大图片、音像、数字化等其他介质资料的收藏。
  3、突出馆藏特色。馆藏内容要以本地资料、近现代资料为主,同时收藏与本地相关的其他地区的资料。资料收集要突出专业特点,主要包括各地各类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地情文献、方志理论著作、方志提要、方志目录、旧方志等,逐步形成专业化、特色化、系列化的馆藏结构。
  4、积极开展服务。要挂牌对外开展外借、阅览、复制、展览、书讯、索引、资料摘编、咨询等项服务,同时,开展文献开发服务,如编制各类目录、资料汇编、索引,开展旧志整理等。
  5、计算机手段管理。要使用专业的图书管理软件,对馆藏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检索和调阅。创建数据库,实现与各级地情网站的链接,建设数字方志馆和网上方志馆。
  6、扩大对外交流。及时掌握最新资料动态和图书情报,与本地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新闻媒体、出版机构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切实加强对方志馆建设的领导
  1、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把方志馆建设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紧开工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将方志馆建设、管理、开展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追加预算;各级人事部门对方志馆机构建设和人才配备给予支持,将方志馆作为各级地方史志机构的正式序列工作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编制。原则要求,市级方志馆有专门机构,县级方志馆有专门人员。
  2、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把方志馆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班子,狠抓任务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3、加强对方志馆建设的工作考核。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要对市县两级方志馆建设情况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适时提请省政府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建设速度快、管理水平高、开发服务好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二○○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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