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地方志办联合县人大开展《地方志条例》调研督查
6月13日,由县人大副主任蒋建平带队,兴文县人大、地方志办有关人员参与的督察组深入到玉屏、五星等乡镇,对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近年来,兴文县积极推进乡镇志的编写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5个乡镇中有11个乡镇已完成首轮志书编纂任务。按照县政府规划,五星镇已于2018年完成志书编纂工作、玉屏镇应于2019年完成志书编纂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有关乡镇,特别是还未完成编纂任务的乡镇,对乡镇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宣讲督导,解读方志工作的意义、政策、任务,宣传志书编纂的流程、要求等,指导乡镇志书编纂工作,确保“两全目标”如期完成。
来源:
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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