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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面向社会有偿征集历史文化作品

来源: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9 15:48: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挖掘利用芦山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振兴,经县政府同意,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于日前正式面向社会有偿征集芦山历史文化作品。

作品征集范围为:芦山历史故事,民间故事,历史人物、知名人物、乡贤人物、先进人物故事,地方风物特产,自然人文景观,乡风民俗,家风家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故事以及反映芦山经济社会发展特色亮点内容作品等。

作品征集标准为:主要征集原创文字作品(未在其他媒体发表)和图照作品。文字作品要求记述内容客观真实,语言简洁流畅,逻辑严密,层次清晰,体裁不限。图照作品要求清晰无损,能真实反映事件场景和历史背景。

作品稿酬标准为:经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审核决定采用、收存的作品,按文字作品200元/千字,图照作品50元/件(对年代久远、版面较大、价值较高的图片可适当提高标准,最高不越过300元/件)的标准,一次性向作者支付稿酬。

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每年1月底前支付上一年度所有收集采用作品稿酬。此举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人士研究、挖掘整理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积极性,建立了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和挖掘整理工作的常态化机制,收到显著成效。2019年,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共征集历史文化研究和挖掘整理作品200多件。

来源: 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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