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历史上的疫情防控
乐山地形多为丘陵和山区,温度、湿度差异较大,孽生多种致病生物。域内人们有不同生产、生活习惯,存在着广泛的易感人群。疫病流行,绵亘古今。乐山历代政府和民间亦有“防控”之举,为控制、降低、减少瘟疫流行作出各种努力。有些举措,时至今日,仍有借鉴意义。
历史上乐山地区疫病频发,霍乱、天花、伤寒副伤寒、麻疹、痢疾等危害最大。据《乐山市志》《乐山市卫生志》《乐山市(县级)卫生志》载,清光绪十七年(1891)至民国38年(1949),乐山(含眉山)发生较大疫情38次,死者万计。历代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出台传染病管理制度,设置防疫机构,及时呈报各种疫情。明正德五年(1510),嘉定州所辖夹江、犍为、峨眉等地设“医学”“养济院”,管理卫生行政和医学事宜。清代始有传染病管理制度,从民国起传染病管理趋向法制化管理。民国24年,乐山辖区各县陆续建立县卫生院,域内卫生防疫开始有比较统一的机构负责指导解决。同期,犍为、井研、峨眉等地组成“新生活运动委员会”,宣传清洁运动、禁烟、禁赌等。民国30年至37年,各县先后成立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卫生委员会,主要开展卫生宣传,组织防疫队检查清洁,讲解卫生常识,改进地方卫生事业,开展民众教育,管理时疫流行,实行夏令清洁卫生措施。至此,形成乐山近现代医学史上传染病救治及疫情的防控机制。民国34年,乐山县汲取第一、二次霍乱流行造成的血的教训,成立乐山防疫委员会,下设总务组、宣传组、防疫组、督导组、检查组,乐山行政专员公署召开第一次卫生防疫会议,筹集经费,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有组织有纪律的防治。
二是强制“隔离”。民国34年7月14日成立“乐山霍乱隔离医院”一所,规定:霍乱病人入院不收费;入院后未经主治医师许可不得出院、严禁探视;病人不治死亡后,立即装棺移出,最多不得超过四小时,埋葬由警察局派人予以监督。仁济医院也设隔离病房一间,协助收治病人。为防止疫情扩散,乐山省立医院派保健科人员在车站、码头设立交通检疫注射站,对往来行人实行检疫注射,隔离较严。对流行性脑膜炎采取隔离治疗,提倡戴口罩,少在公共场所逗留,注意饮食卫生。
三是加强宣传,对广大群众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宣传教育。办板报、散传单、出版卫生知识咨询小册子,通过乐山《诚报》《扫荡报》宣传霍乱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提倡学校卫生,组织学生上街讲演。
四是整治环境卫生。开展环境普查,提倡消灭害虫,派警察督促群众和清道夫每日打扫街道,管理厕所,择定饮水码头。卫生院稽查警察局疏通污水……不服制止者,送警察局处罚。民国32年,乐山县出台《乐山县整理市容实施办法》,制定茶社、浴室、旅馆卫生检查记录表。乐山省立医院制定灭鼠、灭蝇实施纲要。乐山《诚报》为调动群众消灭害虫的积极性,发布公告,特备酬金收换苍蝇、老鼠、生蛆。
五是发动社会行政力量防疫。公元980年,峨眉山白水寺(今万年寺)高僧茂真将干燥的天花痂皮粉吹入儿童鼻中称鼻痘,达到自动免疫天花目的,开世界人工免疫法的先河。民国34年,乐山救济院设诊断所两处,每日义务应诊,多数中医自制霍乱痧药,免费广为奉送。民国35年5月1日,乐山县组织防疫注射组到机关、学校、厂矿、保甲为群众免费预防注射,必要时强制注射。是年,全县注射16893人,最高时每天注射超过500人。乐山县政府委托乐山省立医院召集当地的医生护士在春秋两季为儿童开展预防天花种痘工作,牛痘苗用费由县政府预算开支,各地种痘进度须按时向县政府上报,由县政府上报省政府。
此外,一旦发生瘟疫,政府派遣官员到疫区发放银两,以便安葬逝者,避免腐尸传播疾病;设置粥厂,赈济疫民;对水井加置封盖,防止瘟疫对水源的污染,同时疏浚沟渠,及时排泄城中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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