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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坚持“四六四”思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来源: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4-26 17:01:4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细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明确四类责任人。出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室班子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室主任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室务会其他班子成员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人,做好统筹协调和分工,着力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由室班子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综合(宣教)科组织协调、各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做到六个加强。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史、地方志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专项清理行动和制定信息发布制度等,以促进史志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党史地方志出版物、信息简报专报和网络外宣平台、党史教育基地和示范点、讲堂讲座和研讨会管理、党史地方志队伍、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应急处置6方面常态化管理。

三是做到四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列出13项追责情形;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考核,汇总落实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定期报送信息、工作推进和重大意识形态问题处置情况等。

来源: 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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