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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用“三三”工作法织牢织密基层监督体系

来源:长宁县委党史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6-12 10: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长宁县2019年10月村建制调整以来,县纪委监委创新探索村级纪检监督机制推行“三三”工作法。

一是“三包”。即纪委领导包镇。由长宁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1-2个镇,督促、帮助、协调联系镇开展村级纪检监督工作。镇党委包片。各镇党委将所辖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片区,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三人负责包片联系指导本镇村级纪检监督工作。纪委干部包员。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村级纪检委员负责点对点培训、指导和对接村级纪检委员开展村级监督工作。

二是“三强”。即强化履职保障。按照“十有”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为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提供保障。强化标杆选树。开展“前沿哨兵”评选、选树先进典型、深挖“前沿哨兵优秀事迹,发挥示范作用”。强化考核激励。探索“双评双考”工作机制,村党员代表评和镇机关干部评“双评”,镇纪委季度考和年度考“双考”。

三是“三好”。即写好履职单。每月初镇纪委制发本月重点工作清单,由村级纪检委员填写收集的问题、信息等。拍好履职照。以“图片+文字”形式更直观展示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好最佳事。每月村级纪检委员将开展得最满意的一项工作或实事上报镇纪委,各镇开展“我做得最满意的一件事”评选活动,并编制成册。

长宁县村级纪检监督“三三”工作法是对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有关精神的认真探索和大胆实践,下一步,长宁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推动县乡村监督一体化体系建设,织牢织密基层监督体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来源: 长宁县委党史研究室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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