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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拟推荐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来源: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2 10:57: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荐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名单的公示》,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经审查,拟推荐36个单位作为本次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其中包括宜宾市兴文县。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应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应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应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应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 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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