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华”调解室落户长宁县人民法院
8月3日,长宁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举行“诗华调解室”揭牌仪式。这标志着以拥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多项荣誉称号的吴诗华名字而命名的“诗华调解室”正式落户长宁县人民法院。

“诗华调解室”将依托吴诗华多年的基层调解解纷经验,为当事人充分开展诉讼辅导、法律咨询及诉前调解等工作。创办“诗华调解室”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推进宜宾法院“诉源治理实质化示范单位”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工作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学习先进、提升能力、服务群众”的创新发展。
来源:
长宁县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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