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重要信息转载>详细内容

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5-06-09 09:40:19 浏览次数:52 【字体:

  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赵展慧)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31条,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作出规范,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威慑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征求意见稿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明确将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并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明确了列入名单满3年将移出名单并解除管理措施,规定了事先告知、异议处理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列入名单满1年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移出,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审核期限等。

  《 人民日报 》( 2025年06月09日 02 版)

来源: 人民网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刷新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