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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5:34:13

论民族乡志的编写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16-04-25 16:33:32 浏览次数: 【字体:

论民族乡志的编写
石棉县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石棉县是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2014年,全县辖15个乡1个镇1个街道办,92个行政村、8个社区、417个村民小组、47个居民小组。其中民族乡10个,含5个彝族乡、3个藏族乡、1个藏族彝族乡、1个彝族藏族乡。全县有汉、彝、藏等20个民族,总人口3.98万户、1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约26.6%。藏族为居住县域最早的民族,素有“藏彝走廊”之称。2000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乡镇志、部门志编修,至今已编修完成部门志78部、地情资料12部、乡镇志16部,其中民族乡志10部。多年来,石棉县志办在组织全县民族乡志编写中积累了点滴经验,要编写好民族乡志除遵循志书的共同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两点:一是资料选择应注意几种特性;二是民族乡志编写应突出民族特点。
      民族乡志编写中资料选择应注意的几种特性
      民族乡志编写的成功与否,同编写中的资料选择是否掌握得当,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编纂民族乡志,就是要用民族乡的历史发展事实客观地反映出民族乡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让人们能够准确了解全县民族乡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给后人留下可资借鉴查考的经验教训及全面、完备、系统、真实的史实资料。因此,资料选择尤为重要。如何掌握应用民族乡志编写中所需资料,应从资料的典型性、导向性、共通性及时限性方面进行探讨。
      资料的典型性    所谓资料的典型性,是指资料必须能够反映出各个民族乡主要民族的典型特征及其在该乡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作用和特点。这部分资料在民族乡志编写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应具有民族特征。民族之所以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是因为其中的人们具有“共同语言”“ 共同地域”“ 共同经济生活”“ 共同心理素质”4个共同特征。据此,民族乡志编纂中的资料选择,必须遵循这四个特征。
      资料的导向性    考核一部志书的成败,主要的衡量标准便是篇目、资料和语言。而民族乡志的衡量标准仅仅如此还不够,该区域内本民族对志书是否认可也是其成败与否的关健。因此,资料的导向性选择,在民族乡志的编纂中便扮演着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是民族乡志编修质量高低的关健。资料的导向性,主要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必须贯彻、体现党的民族政策。首先是如何记述历史上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且最难的是反映民族纠纷的问题。民族纠纷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解放前,年年都发生,小到各方面的争执,大到武装冲突,各民族为此蒙受了不少灾难。解放后,由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民族间虽有纠纷发生,但性质不同。因此,在民族乡志中要写好民族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间的纠纷,不因修志而产生新的民族关系隔阂,就要以党的民族政策为标准,正确区别不同性质的民族矛盾,对于民族纠纷,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从分析中找出起因,站稳立场。否则稍有不慎,就不利于民族团结,从而也就影响了志书的导向性作用。
      二是关于民族宗教信仰的问题。就石棉全县而言,少数民族众多,人数比较集中的有彝、藏族,其宗教信仰都有比较长期的历史。如县域内木雅藏族除信仰藏传佛教外,主要信仰藏族本教,即钵铍教,俗称“黑教”。彝族的宗教信仰属原始宗教的范畴,其信仰主要有灵魂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迷信鬼怪等。这些宗教信仰都有长期的历史,带有普遍性;在现实生活中,宗教问题又往往与民族问题交错在一起。因此,在民族乡志编写资料的选择与使用中,必须注意以下情况。
      第一,宗教信仰是一个群众性的问题,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影响。第二,解放前宗教和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与剥削制度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社会支柱,宗教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阶级压迫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复杂性。第三,在各民族的社会、政治和文化领域,宗教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团结全民的纽带;作为意识形态的宗教,对保留和传播民族文化起着一定的作用。
      对于这些问题,民族乡志怎样记述?其导向性作用十分重要。因此,在资料的选择与使用上,要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按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根据各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一系列政策,作为记述的导向基础。
      三是必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民族风俗习惯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由于物质生活条件不同,历史发展不同而形成的。尽管不同民族有某些风俗习惯可能相似、相近甚至相同,但通常每个民族都有其特殊的风俗习惯。因此,风俗习惯是同民族形式、民族特点、民族感情相关联的现象,必须提到坚持民族平等原则的高度慎重对待。在民族乡志的记述中,民族的风俗习惯比宗教信仰更为广泛,应当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反映在文化方面的风俗习惯,不要随便修改、添加。如石棉县10个少数民族乡志记述中,以彝族为主或涉及到彝族的乡,要对彝族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语言文字、文体活动、传统节日(尤其是彝年、火把节)等详细记述;以木雅藏族为主的乡,则要对木雅藏族的源流、语言、衣食住行、主要节日(尤其是晒佛节、鼓起木节)、婚嫁、丧葬、腰机纺织等详细记述;以尔苏藏族为主的乡,则要对图画文字、语言文字、氏族与等级、年节与民俗(尤其是环山鸡节、射箭节)、衣食住行、风俗习惯、文体活动等进行详细记述;木雅、尔苏都有的乡如蟹螺乡,则两者都要记述。在民族乡志的编写中,选好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材料对编写好民族乡志有着重要的作用。
      四是弘扬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激发其民族自豪感。地方志书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对民族乡志而言,又有着更深层的含义,弘扬各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民族乡志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各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正是这个民族的生命之所在,也是体现其民族自豪感的重要内容。如彝族“太阳功”中放射出的彝族智慧之光,藏族“格萨尔王”表现的英雄气概等等。这些都是编写好民族乡志极其宝贵的资料,同时也是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反映和激发民族自尊与自豪的极好动力,教化作用十分明显,民族乡志的记述中不可忽视这部分资料选择的导向性作用。
      资料的共通性    民族内部差异性资料的共通性是指对共性事物中的个性特征资料的选择。必须掌握其普遍适应性原则。如县域彝族是一个较大的民族,支系较多,居住分散,有5个彝族乡、1个彝族藏族乡、1个藏族彝族乡。各乡彝族之间,彝族的各个支系之间,在不少方面有着不小的差异,如过火把节、彝年时间差异等。但是,作为一个民族,彝族社会传统的基本方面是共通的。又如石棉县域内各乡的藏族以蟹螺乡为例,以松林河为界,松林河以北的木雅藏族和以南的尔苏藏族,他们在语言等方面都不相通,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他们有很多习惯都保留了藏族社会共有的特性,是共通的。这就需要对所有的有关资料进行一番提炼,综合处理,概括出其带有普遍性的某些基本特质,以全面反映其民族的共有特征。
      资料选择的时限性    资料选择的时限性,是指在选择民族乡志的入志资料时,必须要有一定的时间层次,社会在变迁,民族在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民俗与文化也在历史的前进中发生着重大的改观。因此,民族乡志编修中资料选择的时限性非常重要。一本民族乡志,反映民族特征的部分一般应是民族工作、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情况(由语言、文字、族称、家庭、居住、服饰、礼仪、婚丧、信仰等构成),其中,民族工作与民族政策部分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因此现代内容的记述比重要大些;而民族基本情况部分则主要是一些历史的反映,其渊源记述自然重要,但解放20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内容也不可忽视,如石棉的彝族、藏族在生活、习俗、文化、服饰、意识状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通过选择资料来写变化,通过变化来反映少数民族的发展。民族社会机构和文化习俗部分,是志书比较重要的部分,无论从其内容还是形式看,都必须兼顾古今方面的内容,尤其应当突出现实内容。因此,民族乡志资料选择的时限性必须有所倾向。
      民族乡志应如何突出民族特点
      一部民族乡志是否能完整地反映出该区域内民族风貌,鲜明的民族特点是否突出,是决定民族乡志书质量高低、成败与否的重要条件之一。民族乡志要突出民族特点,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升格记述,将民族特点鲜明的内容采取变目为节或设专编的方法加以记述;二是典型事物详实记述;三是在标题上给出适当反映。以上三点是编纂者在写作方法上的变革和改进,是形式上的创新。一部民族乡志在编写过程中,对于民族特点,要注意从内容到形式的突出;对于具有民族特点的部分内容,不用科学的手法给以突出的记述,就会使其淹没于共性之中,该民族的整体性、民族性、地方性也就无法保证。因此,要编纂好民族乡志,就必须从资治、教化、存史的目的出发,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体例,大胆探索科学的编写方法,研究挖掘宝贵的历史资料;从志书编纂的整体性、科学性出发,运用唯物辩证法原则,认真分析、比较、鉴别、处理好一般和特殊、个性与共性的相互关系,紧紧把握住历史脉络、时代色彩、志书内涵,使之科学、合理突出,不失固有的地方特色。
      突出要符合地情    石棉县民族乡志编写实践证明,突出是修志难以摆脱的必要的一种形式。确定突出点,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既不能硬性照搬外地做法,也不能主观唯心设计,而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符合地情,实事求是。随着历史的进程,每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都会带有自身的特征,这种特征还会因为区域和自然条件的各异而表现出多样性。所以突出点必须把握重点,因地而定。只要符合地情、科学构思、合理安排、准确把握、比例适当、方法得体,就一定能收到异曲同工的效果。
      突出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民族乡志的修志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一部民族乡志要做到恰到好处的突出民族特点,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作指导,以党的民族政策为依据,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正确解决民族乡志如何突出民族特点的新课题,这直接关系着志书的质量,决定着志书的成败。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才能根据地情,坚持一定的资料价值标准,加以选择,确定突出点,采用科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编写。在指导思想明确的基础上,突出民族特点是以地情和志书的整体性为基础的,以反映事物的内在因素、有利于再现本地区历史和现状为目的的。要编写好民族乡志,编写人员必须具有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洞察力,紧紧把握住志书内涵,历史地、科学地反映民族风貌;要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凡是认准的民族特点,有利于体现民族乡的民族性,就要大胆去突出记述。这样才能深刻反映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风貌,为该民族乡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历史和现状的科学依据,为该民族提供较好的乡土教材。
      突出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编写民族乡志是时代的创新,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至关重要的,本身就是尊重历史的一种表现。特别是解放以来,随着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各项民族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少数民族从奴隶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翻开了民族发展历史上崭新的一页,人民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这些成就往往都是民族乡志中应该突出的着眼点。因此,在编修民族乡志中,必须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把突出志书的民族特点和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紧密的结合起来,揉为一体,使民族乡志的思想性和民族性有机统一。不能仅仅为突出民族特点而纯客观的记述某些事物,那样就会使一部民族乡志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其整体性。历史证明,离开了党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地方的各项民族事业就不会有大的发展,民族乡志编写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把党的民族政策作为一条线贯穿于材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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