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乐之斋随笔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八:道法自然‖周述华
乐之斋随笔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八
道法自然
周述华
上一期,我们解析、破译了《帛书老子》第五章(传世版第四十二章)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今天,我们解析、破译《帛书老子》第六十九章(传世版第25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构成了一副绝佳的集语联,道出了宇宙万物运行之道的奥妙。
首先,我们要弄清这句话里的4个“法”字是什么含义,这是破译这句话的关键。
法,作名词,是法令、法律、标准、法则、方法、做法、效法、仿效的意思;作动词,是效法、仿效、遵循、依据、顺服、秉承的意思。
这句话里的4个“法”字,是动词,是遵循、顺服、遵从、秉承的意思。
有人把这4个“法”解译为效法,这是错误的。
效法,是仿效、模仿的意思。模仿一方与被模仿一方,属于平等关系。
而人类对大地而言,是遵从,顺服大地的运行规律,依从大地所赋予的客观条件而生存繁衍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效法关系,而是从属关系。
人类对大地而言,只能是遵从、顺服的从属关系,只有秉承大地的运行规律而为之,才能适应大地的运行规律所赋予的客观条件,才能得以生存繁衍。
不但人类如此,地球上所有的物种亦是如此,都要遵从、顺服大地的地理环境,才能生存繁衍。
顺道者昌,逆道者亡。适者生存。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地球上不同的气候带,有着不同的“和气”环境,生化孕育出了不同的物种,生存繁衍着不同的种群,这就是“人法地”的具体体现。
正所谓:山有山灵,水有水精。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因此,“人法地”的本义是:人类只有遵从、顺服大地的运行规律,才能得以生存繁衍。
也正是这种从属关系,大地才能依据各种不同的地理环境,生化孕育出不同的物种。
因此,人类与万物对大地而言,只能是遵从、顺服的从属关系,不可违抗,违者必亡。
这就是“人法地”的本义。这就是“人法地”的客观现实。
同理,“地法天”亦然。
大地所具有的地理地貌、气候环境,是依据天体的运行规律而生成的。
天体的运行规律,对大地而言,主要体现在日落日出,月圆月缺。并由此而形成的风云雨雪,寒来暑往,春夏秋冬等。
由于天体的日落日出,导致太阳对大地不同部位的照射角度与时间的不同,而引发这些部位受热的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地球表层出现了热带、亚热带,温带、亚寒带、寒带的地理环境。
地球上这些不同的气候带与地理环境,有着不同的“和气”。这些不同的“和气”,生化孕育出了各种不同的物种。
这就是“地法天”的本义,就是“地法天”的具体体现。
人类对大地的关系,是从属关系。
大地对天体的关系,亦是从属关系。
因此,人类对大地、大地对天体,都是从属、遵从、顺服、秉承的关系,而不是效法关系。
没有天体的太阳对地球的照射,地球就不会产生各种气候带。没有各种气候带,就不会产生各种“和气”环境。没有各种“和气”,就没有生化孕育各种各样物种的外因条件,因此,也就不会有万物的诞生。
这就是“地法天”的本义与真实的写照。
老子的这一认知,早在《易经》里就有体现,是老子用精辟的语言,给出了高度的概括总结。
《易经》,首创于伏羲(约公元前3000年)时期,伏羲通过观察天文地法,总结了天体的运行规律,创立了八卦,奠定了《易经》的符号基础与哲学框架。
《易经》经过周文王姬昌(约公元前1152年—前1056年),演化为六十四卦,系统撰写了卦辞、爻辞而成为《周易》。
《周易》,是一部中华民族最早的经典哲学著作,故被誉为群经之首。
《周易·乾第一·彖传》写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和大和,乃利贞。”
意思是:“乾道即天体的运行规律所呈现的变化,使万物都能孕育生成并处于相应位置,各自都有其各自的状态,保持着各自的特征特性。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融洽和谐,体现了天道是普利万物的正道。”
“乾道变化”的“天道”,指的就是天体中太阳的日落日出,以及因此而在大地表层生成的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寒来暑往等气候变化与地理环境,是使大地上的万物,能够得以生化孕育、生存繁衍的外因条件。这一切,都显得的是那么融洽和谐。
又如《周易·坤第二·文言传》:“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意思是:“大地的运行之道,是秉承天体的运行之道而运行的。换言之,就是大地的运行规律,是依据天体的运行规律而运行的。”
大地的冷暖寒热,春夏秋冬,热带雨林,沙漠冰川等,都是因天体的运行规律所导致的结果,都是天体运行规律在大地上的具体体现。
《周易·坤第二·彖传》:“至哉坤元,万物滋生,乃顺承天。”
意思是:“大地生化孕育万物的功能达到了极致,使万物得以生存繁衍,是因为大地顺从天道,秉承天道而运行的结果。”
换言之,就是大地之所以能得以使万物滋生繁衍,是因为大地能够顺从天体的运行规律,秉承天体所赋予的客观条件,所以才能生化孕育、生长繁衍万物而达到了极致。
这就是“至哉坤元,万物滋生,乃顺承天”所要表达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地法天”的本义。
“天法道”。
天体即宇宙,遵从的是“道”。
是“道”即规律,使天体里的繁星,都能各行其道,各司其位,繁而不乱,秩序井然的;使浩瀚的星辰,构成了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宇宙整体。
这就是“天法道”的本义与具体体现。
如果天体失去了“道”的作用,就会如《帛书》第二章(传世版第三十九章)所云:“谓天毋己清将恐裂;谓地毋己宁将恐废;谓神毋己灵将恐歇;谓谷毋己盈将恐涸;谓侯王毋己贵将恐缼。”
这段话的意思,可以一言以蔽之:失去了“道”,就将天崩地裂、万劫不复。
所以,天体以及宇宙万物,都必须遵从、顺服“道”。否则,就将不复存在。
那么“道”,遵从的又是什么呢?
“道法自然”。“道”所遵从的是自然。
“道”,是自然而然的东西,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东西,不是以谁的意志而转移的,是不可抗拒、不可制造、不可改变、不可毁灭、不可缺失、永恒存在的东西。
因此,“道”不受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存在的东西。故曰“道法自然”。
如:日落日出,月圆月缺,寒来暑往,春夏秋冬等,这都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而然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左右的。
这一章,老子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论证了人类和宇宙万物之间的关系,论证了宇宙万物都是“道”的使然,都是“道”的产物,都是“道”所运行的必然趋势。从而也进一步佐证了老子对“道”的论断:“佁万物之宗”“天地根”“独立而不改”“象帝之先”“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是无比的正确。说明了“道”是万物之原。
与此同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再一次彻底否定了神的存在与作用。
这就是老子的真实思想,这才是《老子》的真经文化。
学习《道德经》,只有领悟、认识了老子的真实思想,才能识破河上公与王弼带有神学因素与玄学色彩的解译,才能跳出他们设置的藩篱,才能使《老子》真经文化得以弘扬与传承。
八十二岁翁周述华识于北京乐之斋
2025年6月1日
作者简介
周述华,1944年生,天津人,中央警卫局原卫生保健处主任药师、药房主任,解放军总参卫生技术职称高评委委员。1964年参军,1966年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医药保健工作,历时40年,系中南海资深药剂专家。两次荣立三等功。工作之余,酷爱书画与国学,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著有《书魂》《周恩来书法艺术探微》《我释老子》。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周述华
配图: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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