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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邓小平早期隐蔽斗争二三事

作者:秦 正 来源:炎黄春秋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5-01-01 11:52:24 浏览次数:714 【字体:

邓小平早期隐蔽斗争二三事

秦 正

邓小平早期隐蔽斗争经历,主要集中于1927年7月至1929年8月他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期间。这一时期,作为中央秘书、秘书长,他不仅参与和领导秘密工作,还亲力亲为地执行过许多具体任务。严酷的隐蔽斗争中所经受的各种磨砺与考验,对邓小平后来的革命道路产生了重要影响。

邓小平这个名字因秘密工作而来

关于邓小平的姓名,一度有过误传。邓小平的女儿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写道:“一个留法勤工俭学的老先生,名叫李璜。他在回忆录中说,邓小平不叫邓小平,而叫阚泽高。他的这一席话,曾经误了不少的文章。有一个时期,竟然许多人真的当成这么一回事了。有一回,我开玩笑地对父亲说:‘知道吗?有人把你的祖宗都改了!’”[1]

邓小平从小到大,名字改过几次,但邓姓从未改过。他出生时,取名邓先圣。5岁进入私塾发蒙念书,教书先生是个守旧之人,认为孩子叫“先圣”,对孔老夫子有些不恭,便自作主张将“先圣”改为“希贤”,得到邓先圣父亲的认可,从此改名为邓希贤。

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邓希贤的俄文名字叫多佐罗夫。

1927年7月初,邓希贤辗转来到中共中央机关所在地武汉,担任中央秘书。7月15日,汪精卫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逮捕、屠杀共产党人。国共合作领导的大革命失败,共产党被迫转入地下。邓希贤随中共中央辗转于汉口、武昌,与国民党周旋。为了适应白色恐怖下秘密工作的需要,邓希贤改名为邓小平[2]。

1929年9月上旬,邓小平受命作为中共中央代表抵达广西南宁,全面领导广西党组织的工作。他化名邓斌,以广西省政府秘书为掩护身份开展工作。据推测,1931年3月,他离开广西赴上海后,在公开场合又改回“邓小平”这个名字。

参与秘密筹备八七会议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此次会议是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筹备和召开的,邓小平作为中央秘书参加了有关工作。会场选在被汪精卫驱逐回国的苏联援华农民问题顾问洛卓莫夫的住所,汉口俄租界三教街一幢西式公寓的二楼。这幢公寓楼地处俄、英、法三个租界的结合部,前临僻静街道,后通小巷,屋顶凉台与邻居凉台相连,便于紧急情况下疏散转移。

与会的20多位代表在交通员的引导和掩护下,分三天三批进入会场。中央领导最晚进入,最早离开。作为工作人员的邓小平则是最早进驻,最晚离开的。8月3日夜,他带着行李,在交通员带领下悄悄进入会场。8月的武汉酷热难耐,但为了保密,门窗整日紧闭,室内闷热如蒸笼。邓小平等人顶着酷暑紧张工作,困了就在地板上睡地铺,饿了就吃点干粮喝白开水。在敌人到处搜捕共产党的严重白色恐怖下,八七会议只开了一天,邓小平则在会场连续工作了6天,保证与会代表安全和会议顺利召开,最后一批撤离会场。

会议期间,邓小平负责记录,现在得以保存下来的八七会议的报告和发言记录,都出自他之手。

负责与中央领导单线联络

1927年9月底10月初,邓小平随中共中央从武汉秘密迁往上海。年底,23岁的邓小平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协助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处理日常工作,主要管理文书、机要、交通、财务、各种会议安排等工作。此时的上海,是各种反革命势力聚集的地方,白色恐怖十分严峻,中共中央在敌人眼皮底下活动,需要以极其秘密的方式开展工作,这种形势和任务对中央秘书长的隐蔽斗争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当时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的黄玠然回忆说:“秘书长知道的事情多,处理的事情多,所以他的工作直接牵涉到中央的安危。”[3]

由于处境异常险恶,中共中央领导需要不断变换住址,不断改名换姓。出于保密与安全考虑,邓小平规定中央领导之间彼此互不知道住处,由秘书长单线联络,只有秘书长一人掌握所有中央领导的住处和各处中央秘密机关的地址。与邓小平一同留法、当时也在中央机关工作的郑超麟回忆说,鉴于严重的白色恐怖,中央各部门互不来往,彼此联络由交通送信,他几次参加中央会议,都是有人带他去的。邓小平和中央秘书处住的地方他从来没去过,也不允许去,他与邓小平的来往仅限于开会[4]。

为了做好秘书长工作,确保中央领导和机关的保密安全,邓小平花了很大功夫考察了解上海的秘密工作环境,成了地地道道的“上海通”。他对上海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对租界里用外国人名命名的街道如贝当路、福熙路等记得十分清楚,对秘密机关所在的那些四通八达的弄堂更是了如指掌。晚年到上海,他时常说出一些街道的旧名,问这些街道现在的名称,陪同的上海同志只能面面相觑。

强化秘密交通工作

邓小平任中央秘书长期间,从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方法指导等多方面入手强化秘密交通工作。彼时中央秘书处主管秘密交通,下设内埠、外埠两个交通科。内交科负责党中央在沪各机关和中共江苏省委及其所属机关间的文件传递和秘密宣传品发送;联络、接待各地来中央办事人员;安排会议,布置会场,做好保卫接待工作;紧急情况下还要负责传递情报。外交科负责中央与外地党组织和共产国际的联络,主要任务是组建包括南方线、北方线、长江线三条交通线在内的全国交通网络;传送来往文件、信函、指示、命令、秘密报刊等;护送干部和组织经费;采购运送军用物资;等等。

秘密交通的核心是队伍。邓小平非常注重人员力量配置。关于内埠交通,他规定秘密文件一律由交通员传递,中央领导不能随身携带文件。内埠交通员一般由负责同志的爱人担任,每位交通员负责联络的秘密机关限于两三个,以求最大限度缩小遇险后可能连带受害的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考虑到外埠交通路途远、关卡多、风险大,邓小平不断从各地调配人员,充实各主要交通线的力量,后来护送周恩来等中央领导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的交通员李沛群、肖桂昌,就是这一时期分别从广东和上海充实到外交科的。

1928年,时有外地省委提出,中央跑南方线的交通员可在上海、香港各布一人,另一人在途中,这样三人可以走马灯式不停留地交叉传递文件。邓小平不同意这个意见,他明确要求:“中央的交通由中央领导,不管有没有事,有没有文件要传达,中央(至南方)的三个交通员,都要在上海听候中央的命令”,以保证中央一旦下达紧急指令可随时完成任务[5]。

秘密交通的立身之本是安全,而安全依靠严密的制度来保障。邓小平非常重视秘密交通的制度建设。192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局局长罗亦农被捕牺牲,引起了留守中央对加强秘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随即发出由邓小平等人组织起草的第四十七号公告,对党组织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作出规定,提出若干具体办法。随后,中央又印发了《秘密工作常识》,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秘密工作守则。1929年3月28日,中央出台《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关于秘密技术工作规定》,对秘密机关的运作方式、交通人员的掩护身份、接头联络的方法、应付敌人搜查的方法、秘件伪装的方法、保密纪律等各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这份文件适应秘密交通的规律和要求,实用性很强,一直为后人所沿用,成为中共秘密交通史上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一份文件。

开铺子当老板掩护秘密机关

为了适应白色恐怖下秘密工作的需要,党中央要求秘密机关“群众化”、党的干部“职业化”,也就是秘密机关要以社会化平台为掩护机构,党的干部要以社会化职业为掩护身份。

邓小平亲力亲为,在浙江路清河坊开了一家两层楼的杂货铺,作为中央开会的据点。楼上是住处,楼下是铺面,卖香烟、肥皂、洋火一类商品。邓小平经常头戴礼帽,身着长袍,把自己打扮成阔老板模样。后来,他把这家杂货铺交给在中央机关工作的张纪恩,由他负责“坐机关”(经营管理)。

邓小平另外租房,开了一家古董店,作为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的专用联络点。在一般人眼中,外国人都喜欢逛中国的古董店,共产国际代表都是外国人,在此接头联络、传递情报和文件,不易引起怀疑。

邓小平很注意自我防护,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根据不同活动和场合乔装打扮。到租界就穿得讲究一些,到平民聚居区就穿工人衣服,这样不会引起敌人注意。邓小平自觉遵守秘密工作纪律,他后来回忆说:“我们在上海作秘密工作,非常的艰苦,那是吊起脑袋在干革命。我们没照过相,连电影院也没去过。”[6]

邓小平这些隐秘措施颇有实效,交通员李沛群1928年7月就调到中央交通科了,却一直不知道邓小平的党内身份。1929年元旦,李沛群护送汕头市委书记杨石魂和爱人熊婉仙到上海,下榻五马路乐群旅社。中央负责同志李立三、杨殷、邓小平都曾到旅社与杨石魂谈过话。谈话时,李沛群就在一旁,方才知道邓小平是中央秘书长[7]。

两度历险间不容发

邓小平曾经回忆说:“我在军队那么多年没有负过伤,地下工作没有被捕过,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但危险经过好几次,最大的危险有两次。”

一次是何家兴夫妇叛变,出卖罗亦农。事发当天,邓小平前往何家兴夫妇看守的位于公共租界戈登路望志里的秘密机关,与罗亦农接头。办完事,邓小平刚从后门出去,巡捕就从前门进来了,罗亦农被捕。邓小平出门后看见前门一位扮成擦鞋匠的特科同志用手悄悄一指,当即知道出事了,前后相差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有一个时期,邓小平、张锡瑗夫妇与周恩来、邓颖超夫妇同住一处居所。巡捕发现了周恩来的住处,特科得到这个情报后,立即通知周恩来,当时在家的同志都赶紧搬了家。邓小平外出不在家,没有接到通知。当他回来敲门时,巡捕正在房间里搜查,幸好特科有个内线在里面答应了一声来开门,邓小平一听声音不对,赶紧走了,脱离了危险。

邓小平后来回忆说:“这是我遇到的最大的两次危险。那个时候很危险呀!半分钟都差不得!”[8]

与李维汉共同决定惩处叛徒

罗亦农被捕后,特科通过在英租界巡捕房的内线很快查明,是罗亦农领导下的、在戈登路联络点看守机关的何家兴、贺治华夫妇叛变出卖了罗亦农。

因工作原因,何家兴夫妇了解许多党的机密,掌握一些中央负责同志的住址,想以此同敌人做一笔肮脏、血腥的交易,出卖一批中央机关和负责同志的住址,换取两万美金和两本出国护照。他们两人多次因不遵守秘密工作纪律而受到罗亦农批评,又深知敌人对罗亦农的高额悬赏,于是首先出卖罗亦农,以此博取巡捕房的信任。

罗亦农牺牲后,中央进一步获取到何家兴夫妇出卖罗亦农的确凿证据,“鉴于这对叛徒掌握了大量党的机密,对党组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时在中央工作的李维汉和邓小平共同商定了严惩叛徒的决策”。李维汉后来回忆说:“我和小平共同作出决定,要把他们干掉。我在党中央秘书处楼上和我们的特科接了头,作了布置。”[9]

特科领受任务后,迅速摸清了何家兴夫妇的住址,并立即采取行动。就在罗亦农牺牲后的第四天清晨,陈赓带领红队进入何家兴夫妇所住旅馆,一人把守后门,三人登楼锄奸,另有特科人员在旅馆外以办喜事为由,燃放起震耳的鞭炮,掩压住枪声。陈赓带领红队队员迅即冲进何家兴夫妇所住房间,何家兴惊醒欲逃,陈赓迎上前一枪将其击毙。贺治华额头中枪,被打瞎了右眼,连滚带爬地钻入床下,得以苟活。这次行动制止了叛徒进一步出卖党组织的罪恶,保证了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

关于邓小平这段隐蔽斗争经历对他后来的革命道路所产生的影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邓小平传(1904—1974)》是这样评价的:“邓小平在中共中央秘书和秘书长这一特殊的工作岗位上,亲历了党的许多重大事件,参加了这一时期党的实际斗争,经受了各种历练和考验。在白色恐怖的险恶环境中,他出色地完成了所承担的重要工作任务,积累了多方面的工作经验,培养了果断干练又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这些都为他今后担负更重要的工作创造了条件。”[10]

注释:

[1][6][8]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第193页,第194页。

[2]杨胜群、闫建琪主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5页。

[3][4][10]杨胜群主编、刘金田副主编《邓小平传(1904—1974)》,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第96页,第110页。

[5]上海市邮电管理局编《华东战时交通通信史料汇编.上海卷》,人民邮电出版社1999年版,第59页。

[7]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上海党史资料汇编》第二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版,第133页。

[9]穆欣:《隐蔽战线统帅周恩来》,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年版,第133页。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社

作者: 秦 正(中国国史学会会员)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社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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