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牛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四川年鉴社:
经研究决定:
牛淼同志任省志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琨同志任政策法规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艳林同志任市县志工作处副调研员。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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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四川年鉴社:
经研究决定:
牛淼同志任省志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琨同志任政策法规宣传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艳林同志任市县志工作处副调研员。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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