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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1 09:00:00 浏览次数:365 【字体: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地方志办职能简介

省地方志办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及相关地情文献资料,开展旧志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省情信息服务。

(二)省地方志办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牢固树立“三个服务”理念,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坚决打赢“两全目标”攻坚战,努力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发展,为助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实施、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方志力量。

    1. 以机关党建为引领,夯实事业发展根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教育等,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学习,提升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扎实组织开展川北片区和省直部门(单位)志鉴编纂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筑牢事业发展根基。

    2. 以“两全目标”为重心,高质量完成法定任务。加强对未完成“两全目标”任务的省直部门和市(州)的指导督促力度,确保2020年底高质量完成“两全目标”任务。抓好省直部门(单位)大事记报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大纲审定制度落实,启动《四川地方志事业发展报告》编纂,完成《〈四川省志〉质量体系建设纲要》等4个质量建设制度起草,推动志鉴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书籍编纂,丰富巴蜀文库。

    3. 以“三个服务”为抓手,推动事业转型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抓好资政报告撰写、历史资料提供、地情文献赠阅、四川方志馆高校分馆建设等,为治蜀兴川贡献历史智慧。围绕脱贫攻坚,谋划编纂《四川脱贫攻坚志》《巴蜀史志》“脱贫攻坚”专刊,记录中国共产党致力脱贫攻坚宏阔历史。围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川字号”品牌塑造等,深入挖掘开发利用地情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4. 以文化传承为己任,扩大巴蜀文化影响力。坚持把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己任,用活自有“两微五号一网一台一刊”新媒体宣传矩阵,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力度,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力度,扩大优秀传统文化及巴蜀文化影响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地方志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四川年鉴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地方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3.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0万元、上年结转40.9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6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3万元。省地方志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1744.1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办公楼大型修缮工程款40.90万元和人员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地方志办2020年收入预算174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90万元,占2.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3.26万元,占85.61%;事业收入210万元,占12.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地方志办2020年支出预算174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24万元,占60.50%;项目支出688.92万元,占39.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4.1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办公楼大型修缮工程款40.90万元和人员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3.26万元、上年结转40.9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地方志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3.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办公楼大型修缮工程款40.90万元和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60万元,占0.04%;科学技术支出1239.42万元,占83.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5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59.46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99.33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20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日常培训工作,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2.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为56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0年预算数为573.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4. 科学技术支出(206)社会科学(06)社会科学研究机构(01)2020年预算数为2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年鉴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 科学技术支出(206)社会科学(06)其他社会科学支出(99)2020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年鉴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0年预算数为29.04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生活补助、630人员困难补助等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0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离休人员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0年预算数为61.61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人员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0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年鉴社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0年预算数为46.58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0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12.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0年预算数为61.37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年鉴社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20年预算数为37.96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19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调整支出结构压缩经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地方志办下属省地方志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75.14万元,下降27.88%。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地方志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和保养服务、修缮工程、空调机和办公家具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省地方志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地方志办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年鉴社发行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表7. 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点击下载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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