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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峰书院和凤楼书院

作者:江忠俊 来源:彭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13 10:46:00 浏览次数:1094 【字体:

书院,本为唐代宫廷藏书之所。民间学者也将自己的藏书和读书之所称之为书院。而使书院成为封建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则出现在唐末五代时期。历宋朝至元朝,书院管理逐渐为朝廷控制。明“东林学案”后书院失其“讲学为主”的特色,与官学一样,成为培养学生攻读举业的教育机构。清代康雍时期,政治稳定,书院逐步恢复,至雍正十一年(1733)颁旨全国创办书院,并“资其膏火”。著名的成都锦江书院(四川大学前身)就是这时创办的。乾隆时期对书院大力发展,加强操控。据当时中央政府有关书院的批复云:“查定例省会书院,恩赐帑金赡给师生膏火,该督抚汇报奏销。其府州县书院,或绅士出资创立,或地方官将公款经理,俱报该管官核查。是各省府州县书院,惟在地方官妥办经理,自不致有名无实”。

彭县书院,笔者现仅见于明《成都府志》所载:县人刘玠即文昌祠为书院。至于彭州之书院始于何时,尚待考。九峰书院和凤楼书院则是创办于清代。719.彭州白鹿上书院 <wbr> <wbr>九峰书院坐落于清代县城南门内,书院的前身是“彭门义学”,创办人为时任彭县知县许伯政。许县令于乾隆十二年(1747)到任,在公余考察教育时,感叹彭人子弟“质颖敏而愿悫,类多良秀”“极思所以教之”。于是将学宫(今西华大学彭州校区)右旁的官地划拨,捐献五百余两白银建学校。后因突然发生四川藏区少数民族叛乱的战争而中断。到乾隆十五年(1750)春天方才建成。许县令亲笔题写了校名“彭门义学”。义学,在清代一般为私学或称为学塾,而许县令所建立的彭门义学具有官学性质,地为官府土地,校为官建,非得于私地或公共场所。另从许县令碑文可知一二,“延邑中之学优行端者为师,资以俸薪而诲子弟其中”,教师工资为官府供给,管理也为官府所经营。其规模也非私学所比,占地面积千余平方,仅教室就有二十三间,还有其他附属设施和活动场所。开学典礼上,许县令作了演讲,鼓励学子们“簷晷移而志士潜惊,荒鸡鸣而壮夫起舞”“崇本务实,日新其德业”,完成学业后都成为“致用人才”。

许县令之德政及勉戒,当为清代彭县官员重教之楷模,人民和国家是不会忘记的。因许县令在彭的政绩昭然,被调京选用。彭门义学,在彭县继任者眼中都不以为然,未得重视。至乾隆十九年(1754)已有所破败,“许公遗爱不蚀者一线矣。”所幸,是年陕西人朱次臻任彭县令,此人“留心文教,乐育人才”,以恢复学校为己任。先是兴水利积经费,开凿西湖和黑龙两泉,灌溉南乡(今致和一带)15000余亩旱地以为水田。乾隆二十年(1755),又在各里(相当于公社一级)建社仓19座,劝捐社谷18000余石。筹备就绪,扩建工程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夏天开始,是年冬月竣工落成。其规模较之彭门义学更大,附属设施、活动场所更为完备,分为两进,外宅“大门五楹,仪门三楹,旁列肄业斋房二十楹,讲堂五楹”,内宅“门一座,又左右厢房之楹,上房五楹”,其余“灶舍茶房无不咸备,几案坐榻处处周全”。朱县令为彭县学子创造了一个新的读书学习的良好环境。为有备无患,避免走彭门义学前令修建、后任不缮的老路,“又设学田租石,岁作修补”费用。我们除钦佩朱县令之德政,也敬服县尉胡公世绘之同心协力之风节,乡绅张芝升、王千祥、刘孔荣、刘守宏等奔走参与之善举。朱县令不仅扩建学校,还为“悉赁民舍居之”的教育部门修建学署官衙,使“司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办公有所,居住有屋。于此,不由想起宋陆游《彭州贡院记》中所载之诸公的事迹来。学校完备尚待命名,朱县令依据县境名山———九峰山取名“九峰书院”,使其学子树立“景行仰止,登峰造极”的积极进取思想。

此后,“九峰书院”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县令朱琦曾修葺。五十三年(1788),县令谢生晋曾修葺,又隔25年后的嘉庆十八年(1813),县令王钟钫重建。王县令到任时的九峰书院已“榛芜满径,而弦诵无闻”“室庐就圮,阜比难设”,呈现出荒草杂树遍地,房舍垮塌,没有老师讲学之地,也听不见读书声的荒凉景象。王县令在叹责前任不负责行为的同时,决心重修。应乡绅耆旧“请公顷以资兴作”的请求,于当年秋天动工,冬月完成,历时三月余,一座崭新的书院又为学子们带来新的希望,教学、生活设施一应“既完且整”。“以后青衿组带之士,诵于斯”,培养出了“冠伦魁,蔚为时栋者”人才。王县令为防止后任不修葺之后患,还特别在碑上刻记每年支拨培修金数额。至道光十三年(1833),时任县令毓庆因改修文庙,扩大规模,遂于右侧小南街(今南城小学)新修讲堂三间和生童斋舍二十间、厨房等生活设施。719.彭州白鹿上书院 <wbr> <wbr>九峰书院因其具有官学性质,经费来源、教师待遇和奖励机制都比较优越。乾隆时期的九峰书院,有水田旱地二百四十亩,山地一段,河坝一段,炭槽一座,并将各废寺房产拨归书院所有。年收租银十两,租米十九担,租谷一万三十担,钱六十九千四百文。掌教(院长)年束修银一百二十两,薪费钱六十千文,食米六石;生童膏火奖赏共米二十石,钱二十余千文。九峰书院在此后时期,有田三百三十余亩,旱地一大段,年收租钱八百八十余千文。山长每年束修钱一百八十千文,聘金及贽敬、雨节节钱各六千文,每月薪水钱七千文;月课文生超等六名,每名奖钱二千文;特等十名,每名奖钱一千文;童生超等十八名,每名奖钱一千六百文;特等二十二名,每名奖钱八百文。

在清代,彭县书院除九峰书院外,还有晚于它近130年的凤楼书院,因时属东乡凤楼里故名。书院为私学性质,建在敖家场(今敖平镇),由本地乡绅粮商叶长高、叶湘、刘万全等捐献和募集资金兴建。每年延师束修银百两,学校管理由首倡其事的捐募者组成首事会自行经理。礼聘彭县著名学者吕调阳为书院主讲。

自唐末开始的学院这种教育形式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后,在新的教式教育的冲击下,书院开始在教学、管理上进行改革,教以各种新科学知识。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下令将书院改为学堂,书院这种重要的教育形式经历一千余年之后,完成了重要的历史使命而宣告结束。

(作者单位:彭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 彭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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